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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县镇非农户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人: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1-06-03 10:47:05 浏览次数:

关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县镇非农户籍学生

 

享受国家助学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南雄市、紫金县、兴宁市、封开县财政(税)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职院中职部:为进一步完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现就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县镇非农户口学生享受国家助学政策相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从2 0 1 1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所有县镇非农户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根据我省目前的实际情况,县镇非农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分为两类:一是界定为农村户籍但目前未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林民、渔民以及其他无法界定的学生;二是为非地级以上市中心辖区户籍的学生(详见附件)。

    二、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县镇非农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各级财政分担比例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广东省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粤府[2007]92号)文中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足额安排分担经费并及时拨付到位,同时,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定期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核查。

    三、各地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学校要加强宣传,立即部署完成县镇非农学生的有关数据和信息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管理系统》上的录入,确保不遗漏、不虚增。各有关学校要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分年度建档备查,并按隶属关系分别报送教育、人社部门备案;在收到上级下达的国家助学金预算后,要立即组织好资金发放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获得资助;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对下达的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不得擅自降低标准、扩大发放范围或延缓发放助学金的时间.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附件: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区域分布表

附件:

 

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国家助学金区域分布表

地区

行政区域

广州

增城市,从化市

韶关

始兴县,仁化县,翁源县,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丰县,乐昌市,南雄市

汕头

南澳县

江门

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

湛江

遂溪县,徐闻县,廉江市,雷州市,吴川市 

茂名

电白县,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

肇庆

广宁县,怀集县,封开县,德庆县,高要市,四会市

惠州

博罗县,惠东县,龙门县

梅州

梅县,大埔县,丰顺县,五华县,平远县,蕉岭县,兴宁市

汕尾

海丰县,陆河县,陆丰市

河源

紫金县,龙川县,连平县,和平县,东源县

阳江

阳西县,阳东县,阳春市

清远

佛冈县,阳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清新县,英德市,连州市

潮州

潮安县,饶平县

揭阳

揭东县,揭西县,惠来县,普宁市

云浮

新兴县,郁南县,云安县,罗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