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最新通知 » 正文

阳江技师学院2018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夏令营服装及用品采购项目

发布人: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6-08 11:32:15 浏览次数:
附件下载:
附件1:投标文件.doc
附件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3:校内公开招标工程报价单.xls

   阳江技师学院2018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夏令营服装及用品采购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阳江技师学院2018年广东省技工院校“校园之星”夏令营服装及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数量:200套(含短袖圆领衫1件、短裤1件、短袖POLO衫1件、长裤1条、短裤1条、背包1个、帽子1顶)

   三、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76000.00)(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布料成分

备注

1

短袖圆领衫

200

运动健康布,100%聚酯纤维

红色,印刷Logo

2

短裤

200

运动健康布,100%聚酯纤维

黑色

3

短袖POLO衫

200

运动健康布,100%聚酯纤维

黄色、印刷Logo

4

长裤

200

运动健康布,100%聚酯纤维

灰色

5

背包

200

防水布料

荧光绿

6

太阳帽

200

纯棉

红色、印刷Logo

 

                                                            注:投标人所报金额包含投标人需按以上数量提供样板

   四、投标报价包括: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货物费、运输费、卸装费、保险费、税费、人力成本、及验收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交货。

六、 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

七、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公开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不作响应作废标处理),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由会议主持人向其现场告知。

八、 确定中标方式;通过投标人资格审查,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九、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1日上午10:00截止(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阳江技师学院教学楼立德楼二楼团委

   3、报名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地税、国税)复印件(三证合一需提供,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投标人红色公章并且提供原件核对,报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报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提供原件核对的将不予受理。

   十一、投标文件必须提交一式两份。

   十二、评分标准

   1、评价指标及权重:

项目

评价指标

指标权重

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

30%

 

技术部分

货物的配置和对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

10%

投标样品的质量和效果

20%

售后服务

10%

 

商务部分

经营业力

10%

综合实力

10%

企业信誉

10%

合计

100%

              2.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权重

序号

评审名称

评审细则

技术评分(40分)

1

货物的配置和对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10分)

货物的配置和对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

优:10-7分;良:6-4分;中:3-2分;差:1-0分

2

投标样品的质量和效果

(2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的外观、面料成分、舒适度、颜色、剪裁及缝制质量等指标进行对比。

优:20-16分;良:15-10分;中:9-5分;差:4-0分

3

售后服务

(10分)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响应情况进行评审。

优:10-8分;良:7-5分;中:4-2分;差:1-0分

商务评分(30分)

1

经营业绩

(5分)

1.投标人2014年至今供应过学校学生校服【新生2000人(含2000人)以上】的合同业绩,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当天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2

综合实力

(15分)

1.根据投标人的生产厂房面积(含办公用房不含生活用房)(5分)

(1)在6000平方米(含6000平方米)以上的得5分;

(2)在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至6000平方米的得3分;

(3)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得1分。

2.根据缝纫机台及车种(橡筋车、双针车、蒸汽烫斗、打钮机、钮门机等)台数进行评审(5分)

(1)总合计在500台/套(含500台/套)以上的得5分;

(2)总合计在300台/套(含300台/套)至499台/套的得3分;

(3)总合计在200台/套(含200台/套)至299台/套的得2分;

(4)总合计在200台/套以下的得1分。

3.投标人提供审计报告(加盖公章),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和出租方产权证明、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当天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3

企业荣誉

(10分)

根据投标人的企业荣誉情况进行评审。

1.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2.获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3.获得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

4.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用”荣誉证书的,得2分。

5.获得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的,得2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标当天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不得分。

价格评分(30)

评标基准价计算: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1-︱(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30

 

                   注:对照每项评价指标要求,投标文件完全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材料截止时间和地点:2018年6月11日下午14:45前到综合楼11楼小会议室递交投标材料。

   2、开标时间:2018年6月11日下午15:00

   3、开标地点:综合楼11楼小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莫喜华

   2、联系电话:18219098122